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后,在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取得现职称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1-8项、9-13项中各一项:
1.作为技术骨干(排名前四,下同),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2项以上市级科研(课题)项目,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省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包括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并已投入生产(或应用),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中型项目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工程咨询、生产、监理、质量检查(验)等工作,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并有验收报告。对于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应有阶段性验收报告。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本领域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产品性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较高水平。
5.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工程)研究、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仪器检定、质量检查(验)等工作,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6.作为技术骨干,编制完成1项以上国际标准或2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或2项以上国家(部门)技术规程、规范,且该标准或规程、规范得到实施应用;或主持编制完成2项以上省级地方技术规程、规范,且该规程、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获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8.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9.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10.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出版专业技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与编辑出版省级以上地图集1部以上(排名前三)。
11.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12.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排名第一)2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13.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并经外聘专家评审通过。
未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除符合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有一级奖励证书。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一等奖(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二等奖(专业技术类)2项以上(排名前三),并获得个人奖励证书。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5项以上本领域科技成果,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必须具备上述条件第一款,才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