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系统掌握法律知识,能办理较复杂的法律事项,能解决法律疑难问题;

2.主持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论证、起草、制定、修改工作(由省司法厅或省律协认定);

3.主持或参与全国或全省律师管理、业务建设的方针政策或规章制度的论证、起草、制定、修改工作(由省司法厅或省律协认定);

4.组织或承担法律专业课题研究;

5.担任市法律顾问团等设区市以上专家顾问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后执业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三级律师资格后执业满5年。


取得现资格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1-2项中的一项和3-8项中的两项:

1.年均主办案件20件以上(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年均主办案件15件以上)且质量合格,累计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件以上;

2.累计担任15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3.办理1件以上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项目、三资企业、引进外资或其他大型项目的谈判提供了有效法律服务的案件;

4.办理1件以上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的案件;

5.办理1件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案件;

6.法律援助律师获国家级或省级法律援助工作类的先进表彰1次以上或获设区市级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类的先进表彰3次以上;

7.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

8.参与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


(1)学历资历方面

1.具有博士学位且专兼职执业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公司律师,从事法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具有硕士学位且专兼职执业满10年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公司律师,从事法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专兼职执业满15年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公司律师,从事法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2)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方面

除具备上述二级律师资格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方面条件,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办理3件以上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项目、三资企业、引进外资或其他大型项目的谈判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的案件;或办理3件以上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的案件;或办理3件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案件;法律援助律师累计办理3件以上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本专业著作或译著2部以上;

3.获得全省优秀律师等省级以上奖励表彰;

4.全国律师论坛、华东律师论坛等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律师业务论坛获得二等奖以上,赣鄱律师论坛获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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