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理工类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理工类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理工类大专毕业后,在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省(部)级地质类项目(课题),经同行专家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认可。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地质类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等工作,已经相关部门验收,并有竣工验收报告。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本单位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创新等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成果通过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验收意见书为准)。

5.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工程)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分析测试、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等工作,并通过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验收意见书为准)。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1项国际标准、或2项国家(行业)标准(工法)、或3项省级地方标准(工法),且该标准(工法)得到实施应用;或主持编制完成2项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且该规程、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获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8.获省(部)级三等奖(专业技术类),或全国性行业(专业技术类)学会(协会)二等奖,或省级行业(专业技术类)学会(协会)一等奖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作为主编撰写3万字以上。

2.参与撰写出版著作1部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排名前三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2项以上,经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作为主要完成人,在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项目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未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职务满3年,除符合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有一级奖励证书。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全国性行业(专业技术类)学会(协会)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行业(专业技术类)学会(协会)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本专业发明专利2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4.主持编制完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5.获得本专业领域科技成果2项以上,经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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