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

(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科技服务能力,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3)主持完成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3项或经费5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研究成果经行业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奖(以一级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七)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三)或三等奖1项(排名第一);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4篇;或以第一编著人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本;

(3)以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3项,均处于有效期内,且至少1项实现转移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主持选育的新品种(良种)通过国家审定1个以上并大面积推广;或通过省级审定(认定、登记)3个以上,且至少有1个大面积推广;

(5)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1项国家(行业)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或主持(排名第一)编制完成 3项省级地方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

益;

(6)从事技术研究工作,主持推广的技术实现产业转化,近三年实现年均新增产值15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50 万元以上、或交易金额和股份现金分红达50万元以上;或专业从事成果推广工作,以第一推广人实现技术交易金额和股份现金分红达300万元以上;

(7)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工作,以第一作者取得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的议案(规划)4项,或国家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省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项。


(一)研究员破格条件

1.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不具备上述研究员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

(2)具备上述研究员规定的学历(学位)满5年,且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3年。

2.成果业绩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除符合研究员正常评审所需的工作业绩、研究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其中至少2项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

(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一区论文4篇;

(4)从事技术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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