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跟踪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
(2)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科技服务能力;有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主持完成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2项或经费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研究成果经行业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项(以一级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主要编著人,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本;
(3)以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6项,并均处于有效期内;
(4)作为主要参与人,培育的新品种(良种)通过国家审定1个以上并大面积推广;或通过省级审定(认定、登记)3个以上,且至少1个大面积推广;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完成1项国家(行业)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或主持(排名第一)编制完成2项省级地方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
(6)从事技术研究工作,作为主要参与者推广的技术实现产业转化,近三年实现年均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30万元以上、或交易金额和股份现金分红达30万元以上;或专业从事成果推广工作,作为主要推广人实现技术交易金额和股份现金分红达200万元以上;
(7)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工作,以第一作者取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的议案(规划)3项,或市(厅)级政府采纳的议案5项,或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4项。
1.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不具备上述副研究员资格规定的学历(学位),且取导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
(2)具备上述副研究员资格规定的学历(学位)满5年,且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满3年。
2.成果业绩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除符合副研究员正常评审所需的工作业绩、开究成果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至少1项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获国家级科技奖(以一级个人证书为准),或省(部)汲科技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八);
(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
(4)从事技术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