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林业技术某一领域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2.较为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具有丰富的林业技术工作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4.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资源监测调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或研究;
(2)主持完成市(厅、局)级、县(市、区)级以上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资源监测调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或研究;
(3)参与完成并颁布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编写工作;或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的编写工作;
(4)主持推广林业新品种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成果,得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2.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县级以下林业一线(含各类涉林企中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30年,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C程师职务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具体见附则解释)。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所从事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或第二,或通迅作者);
2.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3.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局)级,或主持完成3项县(市、区)级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资源监测调查、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并均通过验收;
4.参与完成1项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1项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均颁布实施,或参与制定3项省级以上(含)技术规程、规范,并印发实施;
5.主持推广2个以上林业新品种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成果,带动农民群众增收成效明显;
6.指导实施的重大项目、林业改革工作在本地区广泛认可并在当地大面积推广。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
2.创作林草科普作品2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4件获市(厅、局)级以上奖励;
3.参与完成选育林草良种2个或植物新品种2个并经有关部门审定(认定)或授权;
4.指导实施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林业部门表彰;或主持编写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林业部门表彰、
(一)基层正高级工程师。未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具备相应的资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的,取得现资格以来,除符合基层正高级工程师正常评审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5),或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3);
2.获得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3);
3.获得授权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发明人),且已实现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