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森林、湿地、草地资源保护修复与监测,林业资源利用和林业经济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数字林业建设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的在职在岗林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专业设置和评审方式

林业工程归口工程系列。林业工程职称分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林业工程专业设置为:林业生态建设、林业资源保护、林业资源监测调查、林业资源利用、林业技术推广、数字林业建设等专业。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评审或认定方式,初级采用认定方式。


1.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参与承担本专业的工程、项目(课题)实施或研究、示范、推广任务并总结技术经验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和规范;

3.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将林业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于工作实践;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具体见附则解释)。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厅、局)级以上林业科研、推广、开发等项目并结题验收;

2.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参与省(部)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课题)实施或研究等工作,或2项以上上级林业部门或科技部门下达的林业工程、项目(课题)的实施或研究,均通过验收;

4.参与起草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并被颁布实施或送标准主管机构审定;

5.完成推广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任现职以来,具条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参与完成林草科普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2件获市(厅、局)级以上奖励;

3.参与选育林草良种或植物新品种1个,并经有关部门审定(认定)或授权,或送有关机构审定(认定)。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