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具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课题)的能力;
2.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制定本专业技术工程工作方案及总结技术经验的能力;
3.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并推广应用;
1.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具体见附则解释)。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实用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以上(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参与完成1项以上(排名前5)国家级,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或主持完成3项以上市(厅、局)级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并均通过验收;
3.参与编制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1项行业标准或2项省级地方标准,或主持编制2项市级地方标准或3项团体标准,并均颁布实施,或主持制定(修订)3项省级以上技术规程、规范,并印发实施;
4.主持推广3个以上林业新品种或3项以上林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得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5.主持实施的重大项目、林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在本专业领域被广泛认可并在我省推广。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排名前5)或三等奖(排名前3)2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2项以上;
2.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创作林草科普作品3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5件获市(厅、局)级以上奖励;
4.作为主要完成人,选育林草良种2个或植物新品种2个并经有关部门审定(认定)或授权;
5.在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技术支撑作用,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主持编写的林业重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