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

2.熟悉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了解本专业省内外最新技术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于工作实践;

4.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县(市、区)级以上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资源监测调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或研究;

(2)参与完成并颁布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编写工作;或省级以上(含)技术规程、规范编写工作;

(3)参加市(厅、局)级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

(4)参与推广林业新品种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成果,得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县级以下林业一线(含各类涉林企业)中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4.获中专学历后,在县级以下林业一线和(含各类涉林企业)中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具体见附则解释)。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所从事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或第二,或通迅作者);

2.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或3项以上县(市、区)级林业类工程、项目(课题)、资源监测调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或研究;

3.参与完成并颁布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写工作;或省级以上(含)技术规程、规范编写工作;

4.参与市(厅、局)级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2次以上且成绩合格;

5.参与选育林草良种或植物新品种并经有关部门审定(认定)或授权;

6.作为主要完成人,指导实施的重大项目、林业改革工作在本地区广泛推广。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

2.作为主要发明人,授权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

3.参与完成2个以上林业新品种或2项以上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推广,带动农民群众增收成效明显;

4.参与完成创作林草科普作品1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3件获市(厅、局)级以上奖励;

5.指导实施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表彰;或主持编写的技术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表彰。


基层高级工程师。未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具备相应的资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3年的,取得现资格以来,除符合基层高级工程师正常评审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获得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

3.获得授权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3),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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